物流的概念最早在美國形成,起源于20世紀30年代,原意為“實物分配”或“貨物配送”。1963年被引入日本,日文意思是“物的流通”。20世紀70年代后,日本的“物流”一詞逐漸取代了“物的流通”。
中國的“物流”一詞是從日文資料引進來的外來詞,源于日文資料中對"Logistics"一詞的翻譯“物流”。
中國的物流術語標準將物流定義為:物流是物品從供應地向接收地的實體流動過程中,根據實際需要,將運輸、儲存、裝卸搬運、包裝、流通加工、配送、信息處理等功能有機結合起來實現用戶要求的過程。
英文:logistics 定義:供應鏈活動的一部分,是為了滿足客戶需要而對商品、服務以及相關信息從產地到消費地的高效、低成本流動和儲存進行的規劃、實施與控制的過程。
2018年5月16日國務院決定,從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對物流企業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。同時,從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,對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,推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,簡化物流企業分支機構設立手續。